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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以邮件形式告知我解聘通知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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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92899什么是编号?

关于公司以邮件形式告知我解聘通知书后,

关于公司以邮件形式告知我解聘通知书后,但是还没有办理工作交接和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因为一直在等待公司协商赔偿给我的金额,所以这段期间我依然坚持上班,所以我想请问律师,如果她在计算工资时不给我解聘通知书日期之后的这段期间的工资是否合法?我需要做什么准备?谢谢。

咨询者:fa214751...北京
[咨询时间:2014-03-18
悬赏分:
解答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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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7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4-03-18 12:30
李建成
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3-18 13:32
李保忠
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4-03-18 13:35
李雪梅
只有在你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才能证实你们双方已经解除关系,否则,单位仍要支付工资。如果单位拒付,你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相于赔偿金,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仲裁维权。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4-03-18 13:43
牛国荣
不合法。搜集上班事实的证据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4-03-18 14:32
邢珂铭
工资结算要以实际工作天数为准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4-03-19 21:22
刘子若
不合法,有权要求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4-03-19 23:00
赵江涛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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