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因起一个11岁小孩脚根骨头有裂痕(x光),经双方协议由我方付全部在医院的费用加护理费。
这2个是双方都签下的协议书两条内容。这2个是双方都签下的协议书两条内容经过40天的治疗现在可停药,但小孩走路还不正。
但结帐时对放不愿意交出协议书,医院又没出院证明(因骨科是小诊所类似),这种情况我怕他们日后以各种借口来找我麻烦 我应该如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