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报案
我想请问一下,我一朋友以工地工地为由收取我20万办证金,但是现在人不见了,联系不上,是不是可以报刑警经侦大队?但是我们报了为什么不立案?
不立案原因:他于大老板签订合同为3天打保证金700万,不打进账户视为无效,而我签合同又在这3天之内,经侦办说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只是属于合同违约。也就是民事诉讼。
犯案人员情况:现在他本人已经跑了半月余,手机关机,所有人都联系不上,现在工地已经是别人在做,办案人员却一再于我们强调合同的有效无效,关键是现在他几经没有这个能力再做这个工程,带着我们的保证金跑了。
我想请问,这个性质定性为什么?合同诈骗还是金钱诈骗?
还有就是,我于他签订的合同是大包,所有的劳务均是我做,而他又于别人签订内外钢管架合同,两者起了冲突,这个能不能报案,以什么报案?谢谢各位律师帮我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