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合租房子,当初工作忙让朋友去看的房子,说的很好、又交通便利、设施齐全的。
于是钱我就交个朋友把合同签了(我不在场)。于是钱我就交个朋友把合同签了(我不在场)等我到那一看,经常没水、热水器自然也不能用,而且很偏远的地方交通不方便,我想咨询律师,我能解除合同吗?还有他们签的合同只有甲方(出租方)签字。
乙方空白,我总觉得是不是里面有什么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