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为一件事,我老公是我们这一个送水站的员工,2013年12月28日,在晚上5点到6点之间送水途中摔倒,导致右腿髌骨骨折,已打石膏,当时大夫让我们做手术,我们没有钱,没做,后来我们那片子给法医看了,不够伤残。
到现在老板都不来给个说法,他们没有劳务合同。
这个官司,我们能打吗?请您回复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