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方合伙修建猪场养猪,乙方需要甲方写上借条才可以向丙方请求资金,但是因为大家都是熟悉的人,对于这个借条也没太在意,丙方资金一直也没下来,所以之前乙方投资的猪场并没有完成修建,乙方就此为由以原告的身份诉讼甲方应该支付其直接经济损失,请问这些经济损失由甲乙丙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