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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单位有什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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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9655什么是编号?

合同到期后,单位有什么经济补偿

我与单位2006年签定劳动合同,从事驾驶员工作,2008年2月中断一个月,2008年3月重签合同至2014年3月到期,到期后,单位不再续签,请问单位有什么经济补偿?另外,合同期间,星期六,星期天,法定节假日出车从没领过加班工资,也没调休,请问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加班工资吗?

补充说明:
我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签过两次合同,两次合同之间中断一个月,第二次合同马上到期,单位不在续签,请问可以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咨询者:fa214750...四川
[咨询时间:2014-03-0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沈辉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982195329
积分:4146
]
回答时间:2014-03-06 15:32
沈辉
你好!1、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可收集证据要求单位补发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4-03-06 14:18
赵井燕
单位应当给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可以主张。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4-03-06 15:40
李保忠
可以要求单位补发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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