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未满本人向公司请辞,现在还未完成辞职,但是经查询本人的医保已被退保。请问:
① 企业是否可以不经本人同意替办理退保?
② 退保当月,公司是否应该给本人交纳保险金?
③ 如果本人不同意退保,现在的情况下是否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继续医保?
④ 如果无法挽回,以后本人再办医保是否要受与滞纳金类似的经济处罚?或者只是重新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