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北法律咨询 > 其他 > 

有连带责任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8792什么是编号?

有连带责任吗?

同学爸爸因公制止他人发传单双方而发生争执,打伤了对方,赔偿了1万6·公司有连带责任对同学的爸爸进行补偿吗?

咨询者:fa141003湖北
[咨询时间:2010-11-19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刘彦庭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5827115946
积分:714
]
回答时间:2010-11-19 08:49
刘彦庭
个人伤人行为如果与公司有关联可以要求公司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不存在连带责任
张培尧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3752046277
积分:60
]
回答时间:2010-11-19 08:54
张培尧
这种恐怕很难归到公司行为下,毕竟打人不能成为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主要责任恐怕要由你同学的爸爸来承担,公司可给予适当补偿。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19 09:17
魏国鹏
你同学的爸爸履行的属于职务行为,应该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他的爸爸没有赔偿的义务,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290
]
回答时间:2010-11-19 14:25
是职务行为的话,是可以的。
刘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800006180
积分:676
]
回答时间:2010-11-19 14:27
刘敏
你好!关键看你同学的爸爸在从事公职时是否存在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如果有应当与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应该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