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长沙交了两年的养老保险,长沙辞职后中断了三个月的养老保险,之后又在江苏单位继续交保险到现在,请问我如果补缴那三个月的保险 是按长沙的标准补缴还是江苏的补缴,去哪里交?还用交滞纳金吗?如果交了以后,时间上能算作是连续缴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