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夫的妈妈借了钱,不知道是高利贷还是什么的,反正不是按正规银行手续办理的那一种,当时要求有六人担保签字,他们家五个人都签了,我爸也在上面签了个名字。
当时借款日期约定是一个月,两个多月后,我妹夫的妈妈因还欠了别人的钱被别人告到了派出所,现在被关在看守所里。
他们家的其他人都跑了,现在这个有我爸签字的这个老是跑到我家里来要钱。
我爸快六十的人了,农村的,跟本不认识几个字,到现在他也只知道他们借钱时他在上面签了字,其余的他都不知道。
至于在哪里借的钱都不知道。至于在哪里借的钱都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这个钱到底还了没有,那人当时到我们家时说没还一分,后面又说还有一半。
具我们知道的是当时一个月到期时已经还清了。具我们知道的是当时一个月到期时已经还清了现在也没人对质,不知道到底还了没有?他拿出的那个协议是复印件,不是原件。
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我爸要付怎样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