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年前找了一家留德中介,当时他们允诺帮我申请德国五所顶尖大学的电子专业硕士(有同学在场证明),于是我与他们签约并交纳了六千元中介费。
但当时正式合同中并没有写学校,而在补充协议上写要等我通过aps审核后再“按照乙方确定的学校申请”。
寒假中中介突然告知我的情况申请那五所顶尖大学没有把握,而让我考虑几所非心仪的中等学校。
我认为中介事先没有调查我的背景而草率允诺哄骗我签约的行为不负责任,打算与他们解约。
请问在这种由于中介方前后承诺不一致但尚未提供申请服务的情况下,我提出解约是否可以得到退款?
合同中有一条”在得到申请结果前,乙方提出解约则不予退还中介服务费“是否对我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