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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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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84009什么是编号?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婚前女方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房子付了首付 并且付了几个月的分期 结婚后女方自己付的分期 而车是男方婚前买的 但写的女方的名字 那么离婚后房子和车是属于共同财产吗?怎么分割?

咨询者:fa214750...山西
[咨询时间:2014-02-1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育锋律师
[地区:山西-临汾市
手机:13835707211
积分:878
]
回答时间:2014-02-16 20:31
赵育锋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样,您的房产归于您自己所有,婚后个人付分期,因是用收入支付,而收入是归入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使用上述规定。
关于车,您没有说清楚为什么登记在女方名下,不好判断。抱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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