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1月15日在杭州古荡公交总站十字路口因闯红灯于右转弯的公交车相撞,左腿胫骨骨折。
当时公交公司将我送到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当时公交公司将我送到医院并支付了医药费现在本人腿已基本痊愈,需与公交公司协商善后事宜。
当时交警裁定责任是对半的。当时交警裁定责任是对半的我因请病假超过规定时间被工作单位开除了!我想知道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能否从公交公司处得到赔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