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今年55岁,在东阳环卫处工作,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被一个三轮车撞倒,头部受伤。
第二天送医院治疗,发现颅内出血。第二天送医院治疗,发现颅内出血因住院时医生问怎么受伤,家属回答说:被车撞了,医院不让用医保。
当天住院后家属立刻到公安局报警,公安局让家属去交警队查监控录像,结果事故发生地段没有摄像头无法查到肇事者。
如今已住院1个多月,全部费用目前都得自己付。
问了单位,单位说我妈年龄太大没给买工伤保险,只买了保额1万的商业意外保险。
不过我妈自己一直都有自己交医保和社保,没有中断过。
想问下这种情况能通过什么途径找谁报销一部分医药费?是否可同时用医保和意外保险,是否可以找单位按工伤全额报销?是否可以找单位要住院期间的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