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自己办了杂志在学校间出售、通过商家的赞助作为经费。
并将广告放入杂志中。并将广告放入杂志中我们只在文化局备过案。并将广告放入杂志中我们只在文化局备过案请问这样这样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在没有能力申请刊号的情况下、如何才能继续办下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