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在95年无责的交通事故中,李xx无证肇亊绑架勒索900元。
警察故意拖延13个月认定,车主垫付4500元,扣留我万元电器承诺由法院解决,逼我抄7000元加3分息的欠条,就多次派人绑架于01年逼我贱卖房39,92平方2,7万.并勒索7000元, 被他们搞得家破财丢,骨肉分离,房屋贱卖, 逼上梁山,打工上访, 累胃出血, 再婚空巢,无钱交社保, 得不到抚慰金,赔偿金.99年见报,08年交管局复查帮我要回报费的万元电器并称警察已处理, 但未上门道欠, 赔偿.我上访18年未果,2013年11月14日收到信访局不受理告知单内有多处与法无据, 急向上级申请复核被拒,我的复核权, 法定期知情权,听证权谁拿走了.我只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逍遥法外. 交纪委查出我房屋互换时有人不当得利2万元,贱卖产房时1,1万,李xx900元, 余xx7000元,总计:3,89万.理应收缴国库, 打官司无钱,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