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可能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建议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事情尚未结束。
8月4日,我因无证经营家庭用煤气,被公安局查处,并没收28瓶煤气(24瓶装满煤气,4瓶空罐)和房间里的3000元。
其中,28瓶煤气被煤气公司的人拉走,3000元现金被公安扣押,并有扣押清单。
当时带我去公安局做材料,说做完材料就可以走人。
我回来几天后,公安局的人说有人举报,我的煤气不止这么少,要我去公安局处理。
我没去,因为我就这么多瓶,举报的人是捏造的。
后来,打过几次电话给我,催我去处理,说再不去就要封我的银行存款。
我恰逢家中有事没有去,也和他们说明了情况。我恰逢家中有事没有去,也和他们说明了情况我没有再经营煤气。
我现在想去公安局,但又怕他们会拘留我。我现在想去公安局,但又怕他们会拘留我请问,我的8月4日的处理算是完结了吗?他们可以以别人举报为由拘留我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