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十年,结婚时是男方的房子,价值4万元,后又换成新房,婆家拿了两万,娘家拿一万。
五年前离婚,后又复婚。五年前离婚,后又复婚现因感情破裂双方都同意离婚,男方要两个孩子和房子,我要求要一个孩子和一半的房子,男方不同意,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达到要求?另外男方抢走我的手机,将我手机里的单位领导的电话号码都记下来,扬言要向他们说出我的隐私以及对我的诽谤,请问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