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钢材供货商,在这次送货过磅到工地的时候好了鬼,多称了工地方300公斤的钢材共1150元,工地发现后要求我们罚款十万元,我们还有七万多元的货款在工地方,没有签订采购合同 请问我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