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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3年1月2日,我从公交车下来过马路被电动车撞倒,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 九级伤残,经交通事故队认定:我次责,对方主责,请问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我今年65岁,再问一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赔偿有区别吗?

咨询者:fa214748...上海
[咨询时间:2014-01-05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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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蔡锁民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8916972186
积分:4444
]
回答时间:2014-01-05 16:17
蔡锁民
残疾赔偿金 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8万多元。
区别较小,主要在责任的具体比例划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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