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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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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7261什么是编号?

关于遗产的分配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关于财产继承的问题,如果爸妈都去世但是没有立下遗嘱,我们姐妹有四个,但是大姐呢是同父异母生的,还有一个妹妹也是早年已经出嫁了,然后弟弟在爸妈病卧和在生都没有尽过做儿子的赡养义务,也没有给过任何的照顾和关心,父母死后姐妹和弟弟都可以继承爸妈的遗产吗?

补充说明:
那儿子不管怎么样也是第一继承人?即使是没有尽过赡养的义务也是可以分的财产吗?
咨询者:fa139089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0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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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9 13:17
魏国鹏
只有下列的继承人才有权继承财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规定: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1
贾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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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1-09 12:52
贾霆
你父亲的遗产部分,你的兄弟姐妹都有权继承,只是份额不同,谁对父亲尽的赡养义务多,谁就可以多分遗产;你母亲的那部分遗产,你同父异母的姐姐如果在你父母结婚的时候已经成年,她就没有继承权,如果未成年就有继承权。
贾霆律师于 2010-11-09 12:5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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