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几天去网吧找人谈论一些事情,一个坐在他旁边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就骂我,于是我俩就骂了起来,他骂不过我,就给了我一巴掌,我没有还手。
我继续和我找的那个人说事,结果他又给了我一巴掌,于是我们打了起来,他说他的腰被我打坏了,他去公安局报警,公安局来找我,录了口供,说是轻伤害,并且没有追究他的责任,要我赔了3000元钱.
请问我这算是正当防卫么?不应该追究他的责任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