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签的商品房内部认购协议,写明开发商晚取得预售证的由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今年预售证办下来已经晚了,我要求开发商将应付的违约金(约3万元)抵充我的房款,但开发商不同意,要求我付清全部房款(含房贷),并且另签合同在半年后交房时退违约金。
我认为开发商现在就应该给我退违约金,而且还担心半年后开发商赖账(听说过类似的事情)。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