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律师;你好!我是浙江金华人,我与前夫于2010年6月结婚,婚后才知道他极其滥情,就想和他离婚,他暴露家暴本性,经常殴打欺辱我,并且多次打晕强暴我,他为了逃脱我的控诉,每次施暴殴打我后要么关我一段时间要么把我全身弄成不堪入目的样子他先报警称我是神经病发作自己自残,等警察来了瞎编一通后和警察强行把我关进精神病医院(两次),后我朋友证实我不是神经病医院才将我放出(一次是在我怀孕五个多月时)。
平时和人都说我神经病,弄的不熟悉我的人都把我当神经病看待,还对他对我的恶性表示同情,我到了控诉无门,生不如死的境地,后来他索性打完我后就把我挂在阳台上,报警说我要自杀,多次引很多人围观。
我现在的女儿也是被他施暴后才有的,可是我之后报警控告他强暴我殴打我,可警察来了只是拍了照笑笑连笔录都不肯做,我要上医院验伤取证据他们也不让我去,更气人的是他们信他把我当神经病还劝他好好照顾我。
他为了怕我和他离婚后找他算账,关着守着我直到女儿出生,期间仍是无休止的殴打欺辱。
我曾去过妇联,电台,公安可是他太能装太能编,每次都他先到先编,痛哭流涕,别人就先入为主认为我有神经病都同情他,根本不听我控诉。
就这样我煎熬到女儿出生,可他连女儿都虐待,在女儿两个月时我被迫同意他的条件和他离婚,婚后他依旧诽谤污蔑我,等我向他要抚养费时就殴打我,一如从前。
从2012年7月后半年多他都不给抚养费等知道我与2013年1月份上法院起诉他至今他没有露面关心过女儿,法院也找不到他。
现在我通过多次投诉派出所我终于拿到他报警污蔑诽谤我的报警记录,之前派出所称找不到了。
我现在要控告他污蔑诽谤罪该怎么做,还在有效期吗?请帮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