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咨询!
您好!
我在06年的时候,公司以上社保的名意,要求我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有竟业限制这条,补偿是1000元,合同期限是两年,也约束上社保。
可两年后一直没有上。可两年后一直没有上2009年重新找我签订合同,也是说上社保,这回就给上了,但还是有竟业限制这一条,补偿金3000元,合同是一年期限,约束一年内不得同行业从事工作等。
合同是2009年12月1日到期,公司至今没找我签合同,请问?如果我想离开公司,去别的公司工作,应该怎么处理最好?多谢各位律师有回答。
补充说明:
谢谢各位律师的解答!
还想请教几个问题?
1、06年12本人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当时说是上社保的名意,只是口头说,我也没有录音,这没有证据说明,公司肯定不承认的。当时的合同期限是两年,也就是到08年11月底,这之间没有给我上社保,请问,这社保有多长时间期限的维权?超过多少年就不能追究?
2。08年12月重新签订了一份一年期限的合同,09年12月到期,也是说上社保,但就合同的竟业限制我提出疑问,说补偿金也太低了吧,公司就改为3000元,第一次合同是1000元。合同上要求我解除合同,赔偿培训费10000元,请问公司没有培训过我,只是当时人才招聘过来,如果要求我赔偿,也得出示这些票据吧!
3。09年12月到现在没找我签合同,应该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还是按原劳动合同执行吗?
我是04年3月进的公司,公司规模小,是怕我离开公司,从事同行业工作,请问,如果现在想离职,应该怎么离?找什么理由最合适?我也想从事同行,应怎么样处理?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