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打扰你了,我舍友(我们都是学生)因他身份证过期经过我同意借他去上网,被派出所带走了,我们知道的法律也很少,派出所说我要交200元罚款才能领身份证,我朋友被处10日拘留,并被罚款500元,350元伙食费和250拘留费,我们也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我们也以前没犯过法,我们向派出所认错希望念在我们无知的份上从轻处理,可是他们说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了。
我想了解一下还有什么办法吗?毕竟对于学生来说这笔罚款实在是压力太大了。
我刚刚仔细看了一下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说是出借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罚两百那岂不是最高罚款了;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既然被罚了款了为什么还要拘留呢,可见两种处罚方式并不是并立在一起的,今天中午后就开始处罚了,作为朋友的我也不希望舍友遭受这样的罪,我希望律师能帮我分析一下,非常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