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孤老,膝下无子,长期来的生活起居均由我悉心照料,我姐愿将其名下的房子等全部财产在她过世后作为遗产留给我,并作遗产公证,另我有两个外甥,条件不错,就是没有参加工作,有人说,日后他们有权以没有工作提出分一杯羹,请问是否有这一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