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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仍属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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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959什么是编号?

是否仍属违约

我方向物业公司租赁一厂房,每月20号前缴纳当月租金,30天内仍未缴纳的视为违约

由于有时周转问题,曾经有几次超出30天才能缴纳租金(几次都在60天内付清)。所以想请问我方是否仍有违约责任?谢谢!

另外,我方目前处于开发商清拆重建阶段,物业公司就以“曾经违约以后都违约”的罪名,迫我方无条件答应他的补偿条件。同时还声称:为了和谐解决此次拆迁,不想过分激化矛盾,所以就不按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执行,还作出适当补偿让我方尽快搬走。

补偿办法为15元/平方米,迁出时间为一个半月。

我方的大概情况是一家生产厂家,有设备80台,占地面积为6亩。所以无论补偿金额或者迁出时间都根本不近人情!

望各位律师指点明灯!谢谢!

咨询者:imyds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06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6 13:14
魏国鹏
你方虽然有几次超出了约定的期限缴纳租金,但是对方还是接受了租金,在法律上是为对方认可了你的行为,你的行为就不属于违约了。现在对方以“曾经违约以后都违约”的理由强迫你方无条件答应他的补偿条件,是违法的,你方有权依法火的拆迁补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回答

2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6 14:14
刘子若
你们单位在交纳房屋租金的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但是对方并未及时进行追究你们的违约责任的,已经给予了谅解,对方无权再进行追究。对方以此逼迫你们接受他们的条件的是不合法的,你们有权利获得正当的拆迁补偿。
张宏图律师
[地区:云南-昭通市
手机:13508709534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0-11-06 15:11
张宏图
物业公司已经认可了你所交纳的房租,你不存在违约,相反物业公司因为拆迁的事由而违约,你可以主张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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