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在八几年时,我父亲作为担保人,我的亲戚作为借款人在信用社贷了四千元钱买车,后来过一两年的时候把车卖给第三方,同时办了一个转款手续转给买车方。
将近三十年了,这期间从未向我亲戚收过款,也没有向担保人收过,现在担保人都有去世十多年了,相关证据都丢失的情况下,信用社又来向我亲戚追讨,并冻结他的存款,不承认转款的事实。
但是后来在依法收贷时,(信用社主任和当时的法庭庭长共同出具了我亲戚不应还款的证明),在此证明在的时候,信用社没有追讨这笔款,现在证据丢了信用社又来追讨;在八几年的时候信用社带着执行庭去买车方收过两次款,这个买车方可以证明,经办人的录音材料可以证明。
请问
信用社有权冻结我亲戚的存款吗?信用社这样做有道理吗?我该怎样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