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是一名公交司机在车队站头因倒车把同事撞死。
他主要因为手里的刷车杆划伤了左侧颈部大动脉流血过多造成死亡。
验尸报告断定他休克型死亡。验尸报告断定他休克型死亡车队已经跟家属赔付92万并跟中队结案。
死者家属并且书面不追究我责任。死者家属并且书面不追究我责任可是还需要让我走法律程序现在刚到刑侦大队走程序。
我不知道自己最后的责任和所需要赔付的金钱究竟是多少?如果我赔付不起需要判刑?现在还没有把案子了结车队要单方面跟我解除合同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