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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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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677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咨询

律师您好,我一个亲戚在国道行驶时不幸撞死一人,死者为流浪汉模样,经告示无人认领。

现在交警大队扣留驾驶人和车辆,并给出解决办法,缴纳10万元保释金,可以放人。

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现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请问应该缴纳保释金吗?保释金缴纳具有法律效力吗?出现这种交通事故后应如何处理?需要注意的事情有哪些?另外,车辆投保了保险,保险公司赔付情况如何解决?

咨询者:fa138196山东
[咨询时间:20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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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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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3 22:22
魏国鹏
对方的损失应该先由交强险赔偿,法律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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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11-10 14:21
李春珍
有交强险,先由交强险赔付,可以全程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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