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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不签合同、不开收据,不返还抵押品:银行个人整存期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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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6285什么是编号?

抵押贷款不签合同、不开收据,不返还抵押品:银行个人整存期存单

内容:我1989年至1994年在太谷办“裁剪学校”,主要是做垫子,让大商店代卖。

在太谷农村信用社开的户,我在银行用个人存单抵押贷款7次,银行没和我签合同,没给我开抵押的存单的保管手续,当我把借款还完后,银行不给抵押品。

已经跑了二十年,省银监局让省农村信用社联社给了我查账答复,但一口否认,不承认有问题。

我该如何写起诉状,如何算利息,请告我一下?谢谢!

咨询者:fa548713山西
[咨询时间: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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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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