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订完婚买的房子,付了首付十一万多,他钱不够我妈给他借了两万
他说让我以后和他一起都房贷,一人一半,我说那就把我名字写上,他说行呢,结果,签合同时他没有问我,自己签了写的他自己的名字
我最后问别问啥签合同时没问我,他说他忘了贷款时需要担保人,他让我担保,我说你没有写我的名字我不担保贷款,他不行,说必须让我担保贷款还房贷,不加我的名字,我们就分手了
现在算彩礼钱,他不还我妈借给他的两万,还要把彩礼钱全部要回去
别家说房子是为我买的,还要我给别赔钱
我们的意思是给他家彩礼钱时把借给他家的两万除掉,让他家写保证书说还清以后别在打扰我们,别家不写
现在就想向您请教一下,我应该如果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有就是他性格特别极端,有暴力倾向,我也害怕他伤其我的家人,各种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