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黔江农村的,在11月26日来这些东西去重庆我亲戚哪里加工家具,在南川下高速路时被南川林业局扣留,一个星期后交了一千元钱,没有收据和处罚书,而且将六七十年的楠木板子,枯死二三十年的楠木树头没收。
这是我家里自用的。这是我家里自用的请问在法律上我可以去告南川林业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