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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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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530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

请问:兄妹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未经过产权人配偶同意,是否有效?

咨询者:fa137934辽宁
[咨询时间:2010-11-0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1 22:27
刘子若
兄妹之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未经过产权人配偶同意,是有效的。但是办证时,还是要产权人的配偶签字。
刘子若律师于 2010-11-01 22:29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1 22:38
魏国鹏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房屋必须由夫妻双方同意,才可以,一方未经对方出售房屋属于越权行为,是无效的,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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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1-02 01:45
陈志超
无效。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11-02 16:38
李红伟
产权人配偶属于房屋的共有人。财产共有人处分财产需取得共有人同意,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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