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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被告的名字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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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471什么是编号?

法院判决书被告的名字写错了

法院判决书被告的名字写错了,被告用付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fa137835天津
[咨询时间:2010-11-01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11-01 12:54
殷国丰
法院判决书被告的名字写错了,可以用裁定书补正。被告同样应负法律责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1-01 13:20
刘子若
法院判决书被告的名字写错了的,属于法院的错误,法院会给予补正的,被告的法律责任不能就此免除。
周奕凯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3312023837
积分:1833
]
回答时间:2010-11-01 16:14
周奕凯
法院可以发裁定补正。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1-01 18:01
魏国鹏
法院应该修正,被告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二)、(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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