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枞阳县代课教师,在工作岗位上都有二十多年,以前工资都没有拿到枞阳县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也没有给我们办养老保险.今年七月份突然停发工资,又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拒绝我们继续工作.赔偿又不按照劳动合同法,我们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