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卖主有银行按揭欠款,需要买房者先用首付款把卖主的银行欠款还清,买房者也需要银行按揭。
这样就存在将买房人的欠款拿走后卖房人不过户或者卷钱跑路的问题。
请问如何在买卖过程中规避这个风险?如果是将卖房者的房子办委托公证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