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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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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2547什么是编号?

二手房买卖

二手房的卖主有银行按揭欠款,需要买房者先用首付款把卖主的银行欠款还清,买房者也需要银行按揭。

这样就存在将买房人的欠款拿走后卖房人不过户或者卷钱跑路的问题。

请问如何在买卖过程中规避这个风险?如果是将卖房者的房子办委托公证可以吗?

咨询者:fa543761广东
[咨询时间:2013-12-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3-12-03 10:28
吴君瑜
合同中约定清楚相关条款。比如违约金,何时付款,何时过户。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12-03 15:24
杨艳国
确实是有点难度,有需要可以和本律师联系,公证一点用都没有
叶林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8559916434
积分:12027
]
回答时间:2013-12-03 17:27
叶林
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订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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