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商户与商场合同到期了,本应正常续签合同,但商场迟迟未公开发布续签信息,却单独的找部分商户续签,并且要求缴纳3w8所谓的入场费推广费,另外还要2w的保证金,保证不转让不转租,而且还要上涨50%租金。
商场也只经营2年,我们老商户熬过这段清淡的日子现在又开出这样的续签条件。
我想咨询下,《合同法》是否有明确规定“入场费”收取是违法的,另外像保证金这种变相收费该怎么处理,还有居然开出不许转让转租这种霸王条款,我们商户应该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