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一私人老板处购房,签订了合伙建房协议。我到一私人老板处购房,签订了合伙建房协议但他开具给我的收据是到市场上买的繁体字印刷的无碳复写收据(款项为合伙建房集资款),扯给我的是复写的第二联,收据上没有印章,“经手人”处有复写的签名。
请问:1、用繁体字开的收据有法律效力吗?2、复写的第二联是否为证据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