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妈妈,四十年的教龄在河南洛阳市杞县退休,退休后一直跟随儿子在开封市生活,得了大病、在开封市住院治疗,共花费十来万,已经出院进行中药调理。
但是医保在两市都不好报销。但是医保在两市都不好报销想请教律师,这种情况正常程序应该如何报销?出现这种两方都不愿报销的情况应如何、找哪些主管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