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再还钱给刘某或堂嫂
你好!我有一事请求,情况如下:
我与2007年9月份打了一张欠条,如下“今欠到人民币10万元整,仝某2007年9月7日(债权人简称“军”军与我是同曾祖父关系)”2011年军家装潢,从我处拿装潢材料共计3万元,我于2012年10月带7万元及装潢材料清单3万元在军妹妹家结清债务。
由于军当时欠条未带在身上,没有及时给我,答应过几天带给我,我也没过份要求他打收条给我(毕竟我们是堂兄弟关系,也不好意思过份要求)。
可是,没过几天,堂兄军出了意外身亡,现在、堂嫂军妻叫第三方刘某拿着欠条到法院起诉我,叫我还钱给刘某。
请问:这种情况我应不应该再还钱给刘某或堂嫂?如何打赢这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