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厂工作快一年! 09年11月进厂了签劳动合同,在今年10年5月份签了2分合同,一份是之前11月底薪860的底,但签名时没写明日期,第二份1100底薪,是今年5月份的日期。
好象二份却变成英德的派遣公司(b)。好象二份却变成英德的派遣公司(b)但我是在广州面试进厂。
到现在我手上都没一份合同!只有厂方一方有!
这样的合同合法么!能要求其赔偿么!厂里违反了哪些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