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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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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0359什么是编号?

债权债务

请问:对于离婚后又同居在一起债务,是否除了有证据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及用于共同债务外,否则都按个人债务处理?

咨询者:陆桂红...江苏
[咨询时间:2013-11-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1-26 17:39
赵井燕
是的。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92
]
回答时间:2013-11-26 20:07
刘建平
是这样的。
沈晓庆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5851435637
积分:99
]
回答时间:2013-11-27 13:47
沈晓庆
离婚后同居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双方为了共同的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债权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其他的非公有财产个人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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