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厂工作快1年 09年11月4日进厂.没签合同,今年5月份签了2份合同,一份是去年860底薪的合同没注明日期,第二份是今年1100的底薪,却是英德的一间公司!
签是也没提是补签合同,还有英德的也没解释为什么签英德的!这样算欺骗么?
保险也是去年没买。今年5月份买的英德的保险!但我工作的地方在广州!
这样的合同合法么!
能要求怎样的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