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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选择不续签,请问该如何赔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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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60170什么是编号?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选择不续签,请问该如何赔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前30天,公司已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请问深圳地区劳动补偿金赔偿标注是:n+1,还是只有n,谢谢律师答复!

咨询者:fa540578广东
[咨询时间:2013-11-26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3-11-26 11:12
吴君瑜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3-11-26 11:25
李翠英
从2008年开始,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11-26 15:20
杨艳国
这种情况属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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