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某日晚开一辆奔驰越野车行驶在黄河路上,到黄河中路时,发现前方有一醉汉躺在路上。
当时黄河路上正在整修,路面较窄,甲为省事,并且认为自己的车辆底盘较高,轮距宽度也够,便驾车从醉汉者的脚部向头部跨过。
谁知车底部挂住了醉汉者的毛衣并推拉5000余米,后行人发现此情况,大声惊呼,甲下车查看,此时,醉汉者已经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