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湖南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关于房产过户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59180什么是编号?

关于房产过户问题

您好,我2007年购了一套房子,但对方没办理产权证,后来不知哪年卖方办了产权证,我现要他过户,他说要另给3000元办证费,请问合理吗?另一个问题是我2007年购房时价格低,现在过户房产局按2013年的价格打税,且所有买卖方税费要由我负担,这些因时间不一产生的税费可以要求卖方负担吗?

咨询者:fa539440湖南
[咨询时间:2013-11-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11-23 16:34
赵井燕
出卖人的主张没有依据,其应当协助你办理过户登记;税费由你承担。对于出卖人没有及时过户的违约问题,你可以起诉解决。另外增加的税费部分你可以作为损失在本次起诉中一并向出卖人主张要求赔偿。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3-11-23 20:28
单薇
要结合你们当时的购房合同来判断。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