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07年购了一套房子,但对方没办理产权证,后来不知哪年卖方办了产权证,我现要他过户,他说要另给3000元办证费,请问合理吗?另一个问题是我2007年购房时价格低,现在过户房产局按2013年的价格打税,且所有买卖方税费要由我负担,这些因时间不一产生的税费可以要求卖方负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