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于2012年10月以判诈骗罪,14年,2011年我儿子先后向朋友介绍的他的战友,借款215万,是高利贷,中间还过利息22万多,借给他钱的人是向好多的人筹的钱,也就时常说的放贷,第一笔和第二笔共有60多万,是开了电脑工作室,时间不长被南方人骗了,这个情况借贷人是知情的,他和我儿子商量,这个钱靠做生意是还不上的,由他在筹款,先后又接了150多万,由他他的战友,带着我儿子去澳门赌,想把钱赢回来好还上,在当地也赌过最后的结果,是几乎全输了,最后我儿子的车,和7万多元钱,都给了他,他还不上别人的钱,人家又逼他,他就把我儿子告了,以前的事什么也不认,我们答应他,先还一部分,再想办法,把房子也给他,结果他一定当时就要全款,没办法,就这样,我儿子被判了14年,我是一个普通的母亲,求求你们,好心的人,我该怎么办,先谢过了。